第60章 另一重境界

第六十章 另一重境界

在丹花的身上,始终埋着一个伏笔,直到很久以后……

向高山海子方向探路的雷克和旗云等四人,经历了“幽灵船”或叫“幽灵潜艇”,然后又遭遇了陷地,为了洗去满身污泥,他们在海子边上演绎了一次圣洁海滩,让彼此的灵魂之间更加透明,彼此之间的感情更加深厚,是灾难把他们的心缝合在一起。

灾难是创造机缘的使者,它血腥、恐怖,然而又多情,总把最后的微笑留给那些幸运的人、坚强的人,灾难也是创造爱的使者,它残酷、冷漠、深重,但又鲜明,它是真正的试金石,它是灵魂的透视镜。

人们不希望世间有灾难发生,然而灾难不可避免,灾难过后,总是悲喜交加,灾难过后,也会有无限的生机,这就是历史的必然。恐龙灭绝在冰河期,然而它进化为鸟,像恐龙给世界带来奇幻一样,鸟类给世界增添了更多的色彩。

不管是人类还是动物,对生命的幻想总是带有许多色彩,对生命的追求,总是伴随恩恩爱爱。这个世界由爱组成,是地球形成之初的定数。

爱有不同,但是它永远是那样迷人,爱的形式不同,但是它吟唱着同样的韵律,那就是帮助,那就是赠与,那就是付出。不管眼下的目标是什么,他们的爱——是伟大的。

雷克和三个女孩必须回到山间平地草屋休整,那里有水,那里还有食物。

几次的凶险不代表没有前途,也不代表他们退缩,但是没有必要的休整和更为充分的准备,留给他们的可能是更大的灾祸。

然而,休整之后就能找到一条出路吗?不一定,休整的目的是缝合意志的伤口,是积蓄勇气的能量。他们两次行程,三次涉险,意志受到了一定的打击,智慧也受到某种程度的挫伤,不是他们不想一鼓作气,而是他们暂时没有了那可以振奋人心的鼓,也没有了因鼓而动的气。

又是一日的行程,几乎是按照原路行走,但是,一样艰难,一样艰险。

当日傍晚,他们回到了草屋。

雷克拿上背篓走进夜幕,他要为大家的晚餐贡献自己的力量,因为三个人被高强度的旅途跋涉折磨得很惨,纷纷倒在**,一动也不想动。

晚餐过后,大家有了点精神,才觉得草屋里的一切都是那么亲切,他们就像外出已久的旅者,拼命亲近草屋里的一切。

对于外面的高山、峡谷而言,草屋简直就是别墅,就是宫殿,也不知鲍斯和格雷斯是怎样找到这里的。

由于腹内有了食物,大家有了精神,才有了闲心讨论昨日恐怖的一幕,还有昨晚那原始而纯洁的海滩。

旗云拉着丹花和幺妹,眯着笑盈盈的眼睛,围坐在雷克的身边,开始调侃。

“亲爱的,你真有福气,进山考察有三个美女相伴,也不知道你将来会怎样选择?”

雷克也有了笑容,头上那块红色的丝巾好像也被感动,放射出让人心定神安的红光。

“聚散只有天注定。”雷克只说了这样七个字。

旗云当时就不满意了,伸手就拧了雷克的胳膊一下。“你跟我们贫嘴,信不信我们三个把你吃了?”

“好了,旗云,我们不谈这事儿,请你们三个记住,我雷克是一堆火,永远温暖你们的心,永远照亮你们的路,只要有这身肌肉在。”雷克说完,脱掉上衣就做了个健美表演,把三个女孩都逗笑了。

“我们昨天的经历非常危险,要是没有丹花那个壮烈的举动,你们的‘亲爱的’就不存在了,为此我郑重地向丹花道声谢。”雷克说完,搂过丹花紧紧地拥抱了一下。

“我先道谢,然后我再道歉,要不是我上了那条‘幽灵船’,可能也不会没有力气,也就不用你们二次返回救我了,都是我不好。”幺妹的声音又脆又甜,响在大家耳边。

“第二,我也要感谢旗云,在关键时刻能够那么镇静,发挥了极大的勇气,把平时根本不可能的力气都使出来了,是你和丹花奋力将幺妹拉了出来,也是你把我拉了出来。第三还要感谢幺妹,是你的美丽让两个姐姐产生怜爱,才让她们有了超常的发挥。”雷克怕三个女孩心里不平衡,采用了一种折中的办法。

三个女孩当然知道雷克的用意,但也没有搓穿,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,一场灾难变成了为大家庆功的借口。

到了晚上九点,四个人准备早些安歇,用充足的休息恢复一下这几天的劳顿,也对心智做一下调养。

倒在**的丹花,想着昨夜海滩的美妙。

自从她被雷克从悬棺中救出,她就产生了和雷克在一起的愿望,可能雷克与自己心中那个忽隐忽现的影子相同,可能是雷克的英俊和勇武感动了她,也可能是自己的身世复杂,想逃脱那个充满邪恶的山寨。雷克救了自己后,心灵有了寄托,她自己知道自己是清白的,把自己的一切交给雷克绝不会玷污他。可是她总觉得自己好像还有一重身份,不知道是自己梦中的身份,还是梦中自己的身份。

前几天她没有这种感觉,自从四个人经历了圣洁海滩之后,她似乎想起了什么,但是那种概念是模糊的,一个白天,行走在崇山峻岭之间,她曾努力想使那种概念清晰,可就是无法清晰。

现在,旗云和幺妹也和自己一样,都成为雷克眼中的天使。女人的占有欲、自私欲和排他欲,在这个原始荒蛮的山谷都**然无存了,她能够坦然地面对旗云和幺妹,也能坦然地面对雷克。人在绝境中,无论从人格还是感情都产生强烈的回归,旗云和幺妹能把自己展示在雷克面前也是一种人格回归的表现。

丹花想来想去,就是无法理顺自己那种朦胧的意识,她把手放在胸前,无意间碰到那个十字架。

她不信教,然而对这个十字架却很有感情,她不知道那个大胡子的十字架放在她身上的目的,然而她很感谢那个大胡子,起码这个十字架曾经几次帮自己,不论十字架是否有什么异能,也不管是不是十字架的功劳,但是每次走出困境和脱离险境都与它相关,权当它是一个吉祥伴随物或是历程助运物吧。

丹花在思考过程中睡着了。

然而,丹花的灵魂却来到另一个世界。

那是一个美丽的村庄,丹花从一所师范学校毕业,回来的时候,爸爸妈妈在村头的汽车站等她。

坐在车里的丹花,上身穿一件白色格状短袖衫,下穿紫色牛仔裤,长长的披肩发遮挡了半个后背,闪着乌黑的光亮。她在山路一拐弯的时候,就看见了自己的爸爸妈妈,她把手伸出窗外,向爸爸妈妈招手。

爸爸和妈妈也在向她招手。

丹花下车了,和爸爸妈妈亲切的拥抱。

半个月之后,丹花真是在村里的小学任教,她教孩子们美术和音乐。丹花在师范学校学的是音乐,美术是她的业余爱好,但是她务得很深,她画得一手好画,也是一个天才的歌手,她那独特的嗓音和韵味的确能征服很多人。

丹花每天与孩子们为伍,上班下班,过着充实而忙碌的生活。

同龄的女孩们羡慕她,也嫉妒她,男孩们则像苍蝇一样围在后面乱哄哄地转,纷纷向她摇动爱情橄榄枝。但是丹花并不讨厌女孩的嫉妒,因为女人的天性就是嫉妒。她也不反对男孩向她求爱,因为爱是一种自由,被爱是一种幸福。能不能回报以爱,丹花有自己的选择,或者说他在等待,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是什么样的,她从未对人说起,包括她的爸爸妈妈,她也不透露半个字。

看着渐渐张大的女儿,丹花的爸爸妈妈急在嘴里,甜在心上。女儿越来越漂亮,简直就是天女下凡,丹花也越来越懂事,这是一个百里挑一的女孩。

转眼间就过了一年,丹花意外得到一本书,那本书的名字很特殊,也很别致,不过被她忘掉了。丹花被那本书迷住了,他每天下班之后都躲在自己的房间里,一看就是大半宿。他看得很慢,几乎是一字一句地品味,把字里行间的意义全部印在脑子之中,渐渐的,他就觉得自己就是书中的主人公,所有的衣着打扮和行为方式都向书中的女主角看齐。

他也被书中的男主角征服。

那个男主角是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,是一个喜欢探险的潇洒英俊的青年。他在上学的时候,就曾经和三个同学结伴,在一个暑假去了一次藏北高原。

藏北高原是一个奇异的地方,也是一个终年积雪不化、人迹罕至的地方。书中的男主角和另外三人却创造了奇迹,完成了几道奇峰的徒步穿越,并成功回返。在穿越过程中,他们表现了极大的勇气和果敢,也表现了惊人的毅力和智慧。那个男主角的形象非常像雷克。

一个声音惊醒了丹花的奇幻之旅,旗云站在她的旁边。

“丹花妹妹,起来吃早餐了。”

丹花柔柔眼睛,思绪好像仍旧停留在昨夜的梦中,这个梦太清晰了,跨越时间将近一年,现在,梦中的情景还依稀在目。丹花不好意思地笑笑说:“姐姐,我是不是睡得很难看?”

“哪里,傻妹妹,‘亲爱的’已经站在这里看你半天了,我看他的样子才叫难看,都是因为你太美了。”

“姐姐不要取笑我,我可比不上你和妹妹。”丹花说完,对旗云报以一个甜甜的微笑,好像是表达自己贪睡的歉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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