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百二十七章 谁利用谁,还不一定呢
说实话,为什么非要这样的阴谋论呢?
其实,吴祥一开始也是觉得,就美国的这个大事件,他应该是总导演,虽然内心有些纠结,可也有一定的成就感,好吧,这不能不说是人类的劣根性所在,吴祥也是个普通的人。
但当他把这个事件研究了一下之后,也就是在失控之后,他得总结一下为什么失控吧,便去找了一些个资料,吴祥发现自己还是图样了!
首先,吴祥在重生之前他就知道有这个弗格森小镇事件,这个没错,可这个事情,难道就跟共和党没有什么关系吗?
弗格森这个地方,我们中国人大多会觉得,这恐怕是跟曼联的那位传奇主教练同名,有意思。但实际上,这个小镇可不是一个普通的小镇,这也是吴祥觉得这件事不简单的重要原因。
弗格森小镇,位于密苏里州,密苏里州如果去百科一下,那就得到很多的信息,比如只是一个美国中部的州,这个州的面积不是很大,经济也不是很好,人均收入是低于美国的,但这一切其实都不重要。
重要的是这个密苏里的历史,这个地方可是有来头的!
密苏里州的历史可是不短的,是美国的第24个州,只不过要知道,在以前美国是有奴隶制的,这个奴隶制自然就是指的黑奴了,这是美国从建国开始就带着的一个病根,而密苏里确实这个病根上的一个病灶。
1820年的时候,美国联邦政府通过了一个《密苏里折衷案》,听这个法案的名字也能明白了吧,就是一个让步性的法案,而这个法案,说的就是奴隶制的事儿,法案规定,密苏里州以北,那就是自由州,那里没有黑人奴隶,而密苏里以南,包裹密苏里,就是蓄奴州!
这是当年的一个分界线,而后来到了1854年,美国的废奴声浪开始高涨,那部《汤姆叔叔的小屋》,开始成为了仅次于《圣经》的畅销书,这样,废奴就必须得提上了日程。
在当时,有一个叫史蒂芬.道格拉斯的家伙,他是一个美国知名的政治家,在当时他风头正劲,这么说,当年林肯两次败于此公之手,而道格拉斯还有一个外号,叫小巨人。
就是说他虽然个子比较的矮,但是在国会的影响力非常的巨大。
这样的一个人物,他推行了一个法案,叫《堪萨斯-内布拉斯加法案》,这个法案,其实就是在推翻以前的那个《密苏里折衷案》,简单来说,就是允许密苏里以南,新的州,可以成为自由州了。
当时是1854年,也就是正好废奴运动最为红火的时候,到了后来红火到不行了,爆掉了,那就成了南北战争,对不对?
那么,现在这个时间,出现了这样的一个法案,这可咋整?
抢地盘,抢人!
因为法案规定,新的州,就是从法国手里买过来的那一大片地方,如果是自由人多,那就是自由州,如果是奴隶主多,那就是蓄奴州,所以,两边就开始疯狂的抢地盘,还往新的州里殖民。
这就出现了美国历史上特别著名的一个事件,叫‘流血的堪萨斯’!
当时啊,那两边打的,那叫一个狠,那叫一个频繁,基本上就是天天都枪战,真的,就跟西部的电影里一样,天天打,每一刻停歇。这其中还涌现了不少的知名人物,特别著名的那个废奴战士,约翰.布朗,这位老兄后来领导了不少的地下‘铁路运动’,运了不少的黑奴去北方,而且还在弗吉尼亚的一个港口玩暴动,但很可惜,被占压了,这老兄还上了绞刑架。
可这就能看的出来当时的情况,斗的真叫一个不亦乐乎,而且就因为这个事件,斯蒂芬.道格拉斯声望大跌,最后林肯才有机会胜出的……
等会儿,这跟密苏里有多大的关系吗?那不是堪萨斯吗?堪萨斯好像也是个州吧?
堪萨斯是个州,这没错,但是堪萨斯也是个城市,这个城市还是横跨了两个州,一边在堪萨斯,一边在密苏里,说白了,现有的成,后有的州,而这个密苏里,其实就是当年废奴运动的一个主战场呀!
离的近啊,那当年的黑奴都是从这个州过去的,这太有历史意义了吧?这地方的黑人,那祖上恐怕全是血泪史吧?那一旦有什么事情,还不是点火就着了?
所以,就说在吴祥重生之前,这个弗格森小镇,这个事件,真的是偶然发生的吗?
别忘了,这个密苏里州可是在共和党的控制之下,他们占据了很高的一个席位,这不是一个‘摇摆州’。
所以,进一步推论下去,这个事件,是吴祥主导的吗?
也许,吴祥只是被利用了一下而已!
当然了,以上这全是推导出来的,这一切没有任何的证据,没有任何的线索,有的只是巧合,但吴祥依旧是背后发凉,因为他感觉自己似乎也不是那么的安全。
是呀,这跟政治事件绞在了一起,确实是让人闹心的,因为这个事情他吴祥算是个知情人呀,只好……装糊涂吧。
但话说回来,能不跟政治扯上关系吗?
就以吴祥的身家,就以他资本的规模,那绝对不可能嘛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,只要是有一定资本的,不去管政治,洁身自好,那只能存在于童话故事里而已。
好吧,不得不说,吴祥还是比较会安慰自己的……
“美国的公民们!我作为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,我在这里……”
事情已经是闹的非常的大,200多城市都乱了,这样的情况,观海同志这个总统还能坐的住?他必须得说点儿什么才行,此时,身处芝加哥的美国大统领,可以说也是身赴前线了,因为伊利诺伊跟密苏里接壤。
“焚烧建筑,焚烧汽车,破坏公共财物,危机民众的安全……这一切,都没有借口,这是犯罪行为!”
一开场,观海同志就表明了自己的立场,没错,那都是犯罪,这没错。
“有一个不争的事实,那就是破坏行为,永远不可能达到你们想要的结果!我作为总统,我从来没有看到过,因为一辆汽车的被焚烧,而催生了民权法案,一个都没有,从来没有,美国的历史上就没有过!”
不得不说,观海同志的演讲非常的有派头,铿锵有力,而且他的嗓音很好,完全可以去当个播音员,当然了,其实吴祥一早就看出来了,观海同志极具演员天赋,说实话,他如果不当总统了,吴祥很想找他来演戏。
“法案,是民众通过投票来达成的,立法之所以完成,是因为民众的动员和组织,是因为民众审视,什么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手段!现在的一切,都是犯罪,而不是手段!”
说的太好了,观海同志阐述了美国的政治精神,那么这次事件,这到底……
“民众们,法律已经给出了答案!我们必须接受,在最近的这三起事件中,警察都是无罪的,虽然这些个人中,有的人在看上去确实有些值得怀疑,但是!我们必须尊重法律,必须相信法律!”
很好,观海同志维护了美国的法律精神,但这里面有一个小地方,那就是观海同志也照顾了一下黑人兄弟们的感受,对不对?
说实话,一个总统,这么说话是有些问题的,但是,要知道,美国中期选举就在11月4号,如果这个时候观海同志把所有的话都说的那么的公平,他完全的支持法律,那么可就有意思了,有色人种兄弟们会如何看他呢?
这是一个折衷的方案,一个没办法的选择,观海已经做好了被千夫所指的觉悟,不过,他还没有完全说完。
“警察的行动是克制的,我们不能再有暴力了,所有的骚乱地区,都会加强警力,我相信警察,我相信他们能带来安全!”
很好,一个代表着公义的总统形象,一个维护美国法律的总统形象,淋漓尽致。
可是……有色人种兄弟们,他们的心理感受如何呢?
“我没做错什么,那个混蛋总统干吗要说我值得怀疑?SHIT!”
没等有色人种有什么反应呢,那个沃尔特.弗莱先生在接受采访的时候,首先大放厥词了。
也对,你总统怎么能这么说话呢?法官都判老子没罪了,你个混蛋跳出来说老子,这谁受得了?
就是嘛,你要考虑白人的感受嘛,如果值得怀疑这种帽子一直戴着,那还怎么当警察?
不但是沃尔特,就是那个弗格森的警察,威尔逊也是不甘示弱了。
“我没有错,我为什么要辞职?”
哎对,之前的主要抗议就是希望能定这个家伙的罪,希望交出凶手什么的,可现在,人家还依旧在上班。
其实也不能完全怪人家,人家也是要生活的,对不对?
砰砰!砰砰!
“冲啊!让这帮兔崽子知道我们的厉害!”
“退后!退后!不然就开枪了!”
砰砰!砰砰……
这一下,美国就更乱了,枪都开始被拿出来用了!R11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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